审批事项名称 |
临时指配频率使用许可 |
项目编号 |
XK-0002 |
申请方式 |
书面申请 |
审批部门 |
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市管理处 |
承办人 |
关健 |
联系方式 |
027-65770167 027-82836918 |
证/书 名称 |
行政许可决定书 |
收费标准 |
见依据 |
办理时限 |
法定期限:20天 承诺期限:4个工作日(不含频率监测与试用、电磁环境监测、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、网络试运行与验收及上报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流转时间) |
设 立 依 据 |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。 2、国家计划委员会、财政部、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》的通知(计价费[1998]218号); 3、湖北省物价局、湖北省财政厅文件(鄂价费字[1998]34号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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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 理 条 件 |
(1)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国家频率划分规定和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; (2)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标准,并取得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; (3)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,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; (4)无线电通信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; (5)申请的无线电业务属于武汉市属地审批范围(申请前请打咨询电话:027-82836918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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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 人需 要提 交的 材料 及要 求 |
1)设台申请书(原件1份、打印盖章),要求说明设台理由、设台地址、设备数量、申请使用频段、使用范围、电台操作和管理人员技能情况; 2)《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》(国无管表1,盖单位公章); 3)申请设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1份,加盖单位公章); 4)无线电通信网络设计方案(原件1份、打印盖章)。设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: A.通信网组成结构、覆盖范围及用途,有无室外天线及天线架高; B.通信网的主要设计参数及无线电台设备技术指标; C.实现通信网业务要求的理论计算; D.设台单位对通信网的管理措施及设备安全运行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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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流程 |
1)设台单位提交申请报告,并填写国无管表1,须加盖公章; 2)无线电管理机构预指配频率,由市无线电监测站进行电磁环境测试; 3)设台申请单位按预指配频率对网络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,并报无线电管理部门; 4)无线电管理部门对技术设计方案审查合格后,根据电磁环境测试结果通知设台申请单位临时指配频率; 5)无线电管理部门下发临时使用频率许可决定书,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。申请单位在许可决定书中确定的期限前不办理设台审批,频率将自动由无线电管理部门收回,不另行发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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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机构:bet365365官网入驻市民之家B42审批窗口; 办公地址: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一楼B区; 咨询电话:027-65770167、027-82836918 监督机构及投诉电话: 1、市长热线、市行政投诉中心, 投诉电话: 027-12345; 2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处,投诉电话: 027-65770000。 |